過去許多的臨床試驗都指出

第三期大腸直腸癌術後輔助化療(一般是FOLFOX治療)   需要6個月

然而我們知道  醫療一個很重要的法則就是  不要導致病人的傷害

在這樣的情況下  就是不要讓藥物造成病人太大的副作用

或是  有些不需要治療到6個月的病人  設法減少藥物治療的時間  以減少副作用

3個月的FOLFOX治療  與6個月的FOLFOX治療  相比

可以減輕20-30%的腹瀉  減輕2-3倍的手足症候群(hand-foot syndrome)、黏膜發炎

今年   有一個探討這個議題的臨床研究 (IDEA study)

1. 發現腫瘤侵犯越深(T4)、淋巴結侵犯越多(N2)  則預後越差 (合理)

   仍建議6個月的療程比較足夠 (CAPOX or FOLFOX)

2. 而腫瘤侵犯程度比較輕微的病人 (T1,T2,T3,N1) [約占 60%]

   3個月的療程便已足夠 (CAPOX prefer; FOLFOX)

** 不過以上仍應依病人的喜好與耐受性來做整理考量 (毒性 vs. 復發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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