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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許多的臨床試驗都指出
第三期大腸直腸癌術後輔助化療(一般是FOLFOX治療) 需要6個月
然而我們知道 醫療一個很重要的法則就是 不要導致病人的傷害
在這樣的情況下 就是不要讓藥物造成病人太大的副作用
或是 有些不需要治療到6個月的病人 設法減少藥物治療的時間 以減少副作用
3個月的FOLFOX治療 與6個月的FOLFOX治療 相比
可以減輕20-30%的腹瀉 減輕2-3倍的手足症候群(hand-foot syndrome)、黏膜發炎
今年 有一個探討這個議題的臨床研究 (IDEA study)
1. 發現腫瘤侵犯越深(T4)、淋巴結侵犯越多(N2) 則預後越差 (合理)
仍建議6個月的療程比較足夠 (CAPOX or FOLFOX)
2. 而腫瘤侵犯程度比較輕微的病人 (T1,T2,T3,N1) [約占 60%]
3個月的療程便已足夠 (CAPOX prefer; FOLFOX)
** 不過以上仍應依病人的喜好與耐受性來做整理考量 (毒性 vs. 復發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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